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部署,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更新观念、尽心履职,全力解决商标评审案件积压,积极服务创新发展,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提高效能 推进案件审理工作
2013年,商评委认真落实总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机制创新提升商标评审工作效率和质量,全力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积极参与行政诉讼,扎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各项工作效能显著提高。
着力解决案件积压,确保18个月审理周期。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解决案件积压问题,社会关切、企业关注,总局党组明确要求必须把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
根据统计,为确保18个月的审理周期,2013年年底前商评委需完成2012年6月底前申请的全部评审案件,全年需要完成的总量为13.74万件,这一任务量是解决积压期间年均任务量的3.9倍。
面对艰巨的任务,商评委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对需要审结的任务量进行打包分解,责任到处室,并实行绩效奖惩机制,激励大家多办案、办好案。同时,商评委规范裁决法律文书、简化裁决文书格式,进一步对不同案件类型所要求的案件裁决要点进行提炼、归纳,按照不同案件类型、不同适用条款等统一制定裁决文书参照模板,进一步规范裁决内容,保证“要点不漏审,说理有参照”;不断推进业务流程的简化和创新,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受理工作采取批量处理的方式,提升案件受理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商标评审业务系统建设,丰富查询功能,增加典型案例检索,细化诉讼流程管理,强化应用服务;进一步深化与北京市相关法院的沟通,对一些可以简化或合并的诉讼程序进行简化处理,有效节省审查员出庭参与诉讼的时间,提高诉讼效率。
商评委还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抽查监督制度,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网上和调取案卷抽查等方式,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案件办理进度,成立专门的案件清理督察工作小组,对所有因引证商标权利待定暂时不能审理的案件列明清单,进行彻底核查,有力推动了积压案件的彻底解决。
2013年,商评委审结评审案件共计14.4万件,同比增长174.61%,相当于以往4年工作量的总和。其中,审结驳回复审案件10.8万件,同比增长153.17%;审结复杂案件3.6万件,同比增长271%。在2013年任务量总额较往年翻两番的情况下,案件审理周期缩短到了17个月,实现了审理工作的历史性跨越。
刘玉亭副局长对商评委案件审理工作取得的突出业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在商评委评审案件审理情况专报上批示:“工作辛苦,成效显著。望按张茅局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要求,再接再厉,贯彻实施好新《商标法》。”案件审理效率的迅猛提高和审理周期的大幅缩短,受到了国内外商标权利人的高度赞扬,有关国际组织和协会也纷纷来电来函予以祝贺和肯定。
窗口建设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商评委以“服务群众,尽责便民”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了窗口服务各项措施,及时编印了商标评审业务便民服务指南、商标评审申请书式、商标评审申请注意事项,同时,增加了咨询电话,设立了专门咨询岗,制定了咨询答疑制度。2013年,商评委收到新申请评审案件8.26万件,日均接听咨询电话150多个,同比增长4倍,接待当面咨询200余人次,回复书面咨询180余件,同时转办商标评审业务以外的咨询事项600余件。
行政诉讼被诉率降低,胜诉率进一步提高。为降低行政败诉率,提高胜诉率,2013年,商评委就现行判例中与北京一中院不一致的情况,专门与北京一中院进行了商标确权业务研讨,双方还从法律和政策上作了较深的分析,对部分分歧较大的案件审理标准、证据采信原则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有力推动了商标评审案件应诉效率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2013年,在商评委审结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4倍的情况下,仍保持了较低的被诉率和较高的胜诉率。2013年前11个月,商评委一审被诉案件1735件,被诉率为1.3%,较2012年降低了3.4个百分点,其中收到一审判决1348件,胜诉率为82%;收到二审判决826件,胜诉率为74.9%;收到再审判决30件,胜诉率为90%,整体胜诉率较2012年同期又有提高。
行政复议工作高效完成,有效促进“和谐为民”。2013年1月至11月,商评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9件,是上一年度申请量的3倍,审结241件,较2012年增长277%。在复议工作中,商评委在严格案件审理规则、完善制度程序的同时,积极创新思路,灵活运用协调、调解等方式结案,并注重畅通沟通渠道,完善复议与复审、信访等工作的衔接机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为民”。
创新举措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去年以来,商评委改革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机制,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常态化。对驰名商标认定,商评委改变了以往各处集中提交、分批讨论的研究方式,实行“随报随议”,既保证了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的有序推进,又确保了相关案件审理标准的统一性。2013年在评审案件中,商评委认定了330件驰名商标,对LOUIS VUITTON、保时捷PORSCHE、万宝路MARLBORO等147件以往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了重复认定,及时进行了跨类保护。
加大案件审理前的调研走访力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评审效果的统一。对几起涉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有关商标争议案件,商评委先后派员分赴贵州、江苏、湖北等地开展深入调研,在实地获取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地作出裁决,受到当事人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肯定。
加大对商标领域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2013年,商评委共审理涉及恶意抢注的商标争议案件逾万件,有力打击了各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商评委审理的PRTV商标争议案件和锦竹商标争议案件分别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案件”和“全国最具影响力十件商标大事”。
积极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去年,商评委组织全国数十家代理机构举办了商标评审案件受理业务座谈会,制定了《关于规范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申请材料的办法(试行)》和《关于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评审材料及证据的指导意见(试行)》,有效规范了代理组织工作行为。
坚持国民待遇原则,平等保护国外当事人的商标权益。商评委此举有力维护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相关国家和有关外国企业的高度赞扬。韩国知识产权局专门致函,就商评委依法保护该国KBS官方认证标记事宜予以感谢。
加强调研 积极推进依法评审
去年以来,商评委强化评审理论研究,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评审工作。
完成《商标法》相关内容修改工作。商评委对有关代表反映较为突出的审限设定、驰名商标制度价值、异议主体资格限制、网络环境下商标专用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形成书面答复意见,有力推进了修法工作。商评委还修订《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工作规范意见》,有效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修订商标评审规则、商标审理标准,完成了《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评审部分和《商标评审规则》的修订任务,《商标法》实施的相关配套准备也已完成。据统计,去年,商评委修订了17种收文书式和33种形式审查发文书式。
不断深化商标评审法律理论研究,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受中宣部委托,经过大量调研,商评委完成了中央关于“文化品牌保护”专项课题调研任务。课题报告经中宣部课题组审定,并以专报形式呈报刘云山同志。中宣部课题组专门致函总局感谢商评委为课题研究作出的重要贡献。
加强培训,强化商标条线干部的专业知识素质。全国工商系统商标评审专家研修班是商评委首次针对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举办的研修培训活动,参训的地方工商机关代表认为,此次研修班规格高、定位准、针对性强,教学内容丰富,方式灵活创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培训期间举办的公开评审演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互动和教学效果,达到了总局领导提出的“办出水平、办出成效”的要求。
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广泛开展商标评审法制宣传和评审知识宣传。商评委进一步强化与有关媒体的合作,积极与《中国工商报》合作开辟《大案解读》专栏,及时提供专业论文和典型案例分析,扩大了商标评审知识宣传平台,有效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品牌保护意识、提升商务诚信水平。商评委选送的两篇作品分别获得了第五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特别奖和三等奖。
对外交流 商标评审工作迈向国际
2013年,商评委共接待来自欧盟、日本、英国、法国、泰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团来访20余次,安排广大干部积极参加与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共同组织的知识产权研讨会6次。根据外事安排,商评委先后派员赴日本、欧盟、韩国、我国台湾等地考察。通过接待来访、参加研讨会和考察等方式,商评委对我国商标评审工作的最新进展进行了有力宣传,为推进商标评审工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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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