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北京市举办第十批商标受理窗口启动运行工作会。会议部署了第十批商标受理窗口启动运行工作,并进行了商标受理窗口业务培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陈文彤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6个省、24个商标受理窗口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8年以来,商标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大幅压缩商标审查周期,精简优化商标注册流程,持续深化“互联网+商标注册服务”。为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商标局已在全国批准设立212个商标受理窗口,并依申请授权103个商标受理窗口开展质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截至2019年10月31日,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今年已受理各类商标申请18万件(累计41.3万件),成都、深圳、长沙等窗口受理量名列前茅;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604件(占比74.8%),涉及担保债权金额103.6亿元(占比35.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会议要求,参会同志要认真领会此次工作会的工作部署及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第十批商标受理窗口启动运行工作方案》的规定,按时完成启动运行准备工作,扎实做好窗口各项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商标受理窗口服务职能作用。
本次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商标受理窗口工作规程、商标申请受理业务、收缴规费标准、网上申请、变更、续展、转让申请受理及质权登记工作规程等内容。
加强新法学习研究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商标大讲堂开讲《新商标法的修改与适用》
12月4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商标局“商标大讲堂”首讲《新商标法的修改与适用》成功举办。“大讲堂”由商标局局长崔守东主持,法律处王捷讲授,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及审查事务部近300人参加学习。
本次讲堂内容丰富充实,围绕我国商标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修改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关系,系统回顾了我国商标法制工作发展历程,特别对商标法第四次修改的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新商标法配套规章及规程修改情况等方面作了解读。大家还就“商标囤积标准的认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申请”、“恶意申请”的界定及关系,以及在商标审查、异议、评审各项业务中法律条款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场讨论氛围热烈。
崔守东同志进行了小结。他指出,选择在国家宪法日开展“商标大讲堂”首讲,具有重要意义,这既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部署的要求,也是更好贯彻落实新商标法的需要,更是践行“大兴五风”,推动商标局形成学习研究浓厚氛围的举措。“商标大讲堂”首讲开局良好,要定期常态化开展,每月至少举办一次,隔期邀请外部专家做讲座。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新商标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强学习研究,做到知法懂法,不断强化实际应用,做到用法护法,聚焦商标审查主业,切实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