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商标凭借形象生动、易于识记等特点,深受商标申请人追捧,然而福祸相依,组合商标常常因为要素过多等因素,在商标审核过程中遭遇瓶颈。今天为大家分享的答辩就是组合商标因近似遭到商标局驳回的案例。
申请人在35类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36916488号“LIUPING”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决定驳回在“张贴广告”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能成立,委托我司向商标局申请复审。
一、申请商标第36916488号“LIUPING”为申请人所独创,具备突出的显著性和强烈的可辨识度,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商标注册条件。
该商标使用在“张贴广告,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户外广告,商业管理辅助,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替他人推销,市场营销,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等指定服务项目上,创意性设计使商标极具辨识度,具有高度的显著性,符合商标注册条件。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及构成要素等方面区分显著,共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从整体外观和含义上分析:申请商标由图形和英文构成,图形部分商标以圆环为整体框架,内里勾勒出素描人物造型,右侧为英文“LIUPING”,是负责人名字的拼音形式。引证商标一由图形和英文“ LIULING”构成,“LIULING”是企业字号“六菱”的拼音形式。引证商标二由中文和英文构成,中文由“纽青内衣”构成,英文由“LIUQING”构成,是申请人姓名“柳青”的拼音形式。引证商标三由图形和英文“ LIN PING”构成。
从字体书写方式上分析:申请商标英文,笔迹全部一样粗细。引证商标一英文,字体笔画厚重,笔势顿挫有序。引证商标二英文,简洁粗犷、略显稚拙。引证商标三英文,造型秀美,笔画流畅。
从地域上分析:申请商标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引证商标一位于广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证商标二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引证商标三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三、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宣传和使用,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申请人产生了唯一、对应的紧密联系。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建设,申请人申请注册了系列商标,开始建立了商标防御体系,为了更好地保护独创品牌,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商标防御体系,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四、如果申请商标不被审定公告并核准注册,将给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五、立足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