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公司主要产品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于2002年上市,并于2005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其“1:1:1调和油”是依据当时中国营养学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参考摄入量DRIs进行设计的,用八种植物油调配而成,为中国人量身定制,倡导1:1:1膳食脂肪酸均衡摄入,帮助中国居民包括食用油在内的所有膳食中平衡摄入脂肪酸的调和油产品,可以满足人体营养健康的需求
原料价格较低的基油加上少量贵价油,成了“黄金比例调和油”,售价便高出一截。“黄金比例”究竟是营销的噱头还是有明确科学依据?所谓的“脂肪酸均衡”达到“黄金比例”,又是否是指食用调和油的脂肪酸比例对人的健康存在影响?是否有科学依据?
对此,记者向公司发去采访函,公司在回复中并未明确给予说明,仅表示:“‘金龙鱼1:1:1’以及‘黄金比例’是我集团拥有的注册商标。‘金龙鱼’调和油是根据脂肪酸平衡的理念而研发的产品,这个理念的核心要点是,人体摄入脂肪酸比例均衡的食用油对人体是有益的。该款产品配方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
那么,益海嘉里金龙鱼将“金龙鱼1:1:1”及“黄金比例”作为注册商标的做法究竟是否合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朱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当然不可以。”
朱巍告诉记者:“‘黄金比例’本身就有问题。《广告法》中就已规定不允许用‘最佳’、‘最高级别’这样的一个标准。那么‘黄金比例’到底是什么比例?我们对此一直有异议。把这个‘1:1:1’作为注册商标本身是不可以的。公司用注册商标的方式来规避《广告法》的违法性认定,是有严重问题的。”
“躲猫猫”的“转基因”
除了将宣传语“金龙鱼1:1:1”及“黄金比例”的宣传语解释为公司的注册商标,记者还注意到,公司的多款产品中,对转基因及非转基因标识的处理方式有很大区别。
记者随机采访多位消费者对该款食用油产品在正面标注“非转基因”字样看法,消费者均表示:“肯定是非转基因好了,不然为什么商家都强调‘非转基因’几个字呢?”
那么,公司将“转基因”及“非转基因”的说明在包装上区别对待的处理方法,是否表示非转基因食品较转基因食品对健康更有帮助、更安全、更优质?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疑问,公司在回复中表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转基因标识具体形式由农业农村部颁布的国家标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进行规范,我公司涉及转基因原料加工的产品标识完全符合该标准,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公司以及其他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产品,安全性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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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