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标注册代理-----陆兆禧:双十一属于一起努力的全体参与者 |
2014年11月6日 黑龙江商标注册网 浏览次数: 编辑: 黑龙江 |
央广网北京11月6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是11月6号,再过五天的时间,网络购物最大的狂欢“双十一”就将鸣锣开场。要说,这各家憋足了劲儿赚吆喝搞促销的日子,有点火药味儿再正常不过。不过今年的双十一,大战尚未开打,就有“双十一”注册商标之争擦枪走火,电商们的第一场“掐架”,来的有点早。
上周,京东、苏宁轮番发布微博表示,阿里巴巴注册双十一商标不厚道,而阿里巴巴也发微博回应。可是对决来回来去,也并没有见到一向爱说两句的大佬们亲自发声。直到昨天,阿里巴巴CEO陆兆禧终于发话了。怎么个说法?
10月30日,蓝鲸网突然晒出了一封署名为浙江天猫的通告函,称除天猫外“其他任何人使用双十一”注册商标都是侵权行为。这封信,就好比平地惊雷炸了锅,紧接着京东、苏宁等的公开呛声,轮番喊冤。直到前天,当当网战略与投资副总裁金东兴提起“双十一注册”仍是满腹牢骚:
金东兴:大家知道双十一商标的是,其实我们和京东啊、唯品会啊都是一样,我们觉得双十一是一个全国网民的购物节,不是某一个公司的购物节,不是某一公司独有的。
吐槽的声音很多,观点站成两派。一派认为阿里巴巴压根没资格注册“双十一”的商标,完全就是抢注,比如京东和刚才的当当。对于这样的观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律师杨增辉认为,在特定类别及具备显著性的前提下,“双十一”可以注册为商标。
杨增辉:商标只要它具备一个相应的显著性和识别性,而且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条件的话,它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是说,再跟他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跟双十一商标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标,构成混淆的情况下,才有权排斥他人使用。
而另一派则认为阿里巴巴注册双十一没啥不合法,但是“法律合规手段不义”比如苏宁易购。一时间,口水大战好不热闹。但热闹归热闹,却还是像是一出锣鼓喧天的独角戏,因为阿里方面所有的回应都只是三行字文艺范儿的微博。所以昨天,阿里CEO陆兆禧一开腔儿,就瞬间引发了媒体的关注。第一句就是“双十一属于一起努力的全体参与者。”那,这是不是有点前后矛盾呢?
天猫双十一公关负责人周桓:阿里倾向于双十一的商标用于防守并不是进攻。这个在国际上有先例,比如推特,在09年获得下拉刷新的专利,承诺只用于保护,不做攻击性诉讼, 因为阿里09年就做了双十一,11年还没有其他太多商家参与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这个商标,我们把它注册了,其实大家也看到了12年,13年,我们也没有进行相关的防守、防御。
话说到这儿,大抵是抚慰受伤的小伙伴们说,不相互掐架诋毁,双十一还是大家的。但既然说是防御性注册,那么从2011年到2013年,天猫都从没有用注册双十一防御过,为何今天突然要行使权力了呢?对于这个问题,周桓的表述是:
周桓:双十一永远是一个开放的节日,我们的双十一实际上打造一种新型的消费者和企业的互动关系,这一天商家回馈消费者,消费者拥抱商家,这个节日我们拒绝用双十一进行恶意营销,踩压同行的企业,这个有违创办这个节日的初衷。
其实,到底是叫双十一,还是1111,对普通消费者来说都一个样,名目上的噱头对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影响其实并不大。就像陆兆禧说到的:既然消费者对这个节日寄予这么多的信任,那我们必须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心甘情愿,全力以赴的回馈消费者!的确,作为商家,或许还是多花点心思,想一想怎么把货及时发出,让货尽早到达,做到真正货真价实来的更加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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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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