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财经6月12日刊发《梦金园“万纯金”身份悬疑 注册商标曾被否》一稿后,记者进一步就梦金园商标及“万纯金”宣传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采访了有关方面具有较深研究的资深律师。
北京市汉鼎联合(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梦金园公司宣传自己的部分黄金商品为万纯金,即指黄金纯度达到99.99%,对于这种宣传,如有证据表明达不到所述纯度则构成虚假宣传,如果该公司商品达不到所述纯度的数量较多,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还违反广告法和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公司商品达不到所属纯度的情况下,该公司使用‘万纯金’进行宣传,还不能判定构成虚假宣传。”
但李振同时表示,如果梦金园连锁店销售员在销售过程中称“万纯金”为注册商标,或者描述只有梦金园一家能叫“万纯金”,则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了。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赵金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注册商标采用公众容易混淆的做法非常不妥。
“商标应具备显着性,便于识别且不会引起相关公众混淆,依据赵金一表示,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应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提交申请,而“万足金”或“纯金”明显属于本类商品中的通用名称,在申请注册时极易被驳回。另外,商标注册对于企业的意义是重大的,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意味着其他主体就不能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注册或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了,从而为自己争得市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避开缺乏显着性或易归入通用名称的词汇。
赵金一说,“目前我国黄金首饰的命名方法里,只有足金、千足金等说法,并没有‘万足金’、‘万纯金’之类的国家标准,市场出现的这种宣传都是企业所为。目前,国家对黄金纯度是以‘千分数’为判定标准,只有足金、千足金、高纯度金几个名称,前两个用“K金”做表示。万足金不是法定的计量标准,也就没法定计量方法和计量机构。因此,万足金就没有权威性,其实国家标准的高纯度远远高于所谓的万足金。”
李振在查询梦金园公司材料后发现,梦金园公司还在广告宣传以及加盟店形象中涉嫌利用驰名商标进行违法宣传。他认为,梦金园公司及其加盟店应该立即停止将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根据今年5月1日修改实施的新商标法第14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李振说。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5月1日之前,所有超市已采取一刀切的形式,一律拒收带有驰名商标字眼的商品,对于此前印有驰名商标的食品一律下架处理。其他各行各业企业也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对涉及到驰名商标的宣传进行了修改去除。
但在梦金园公司官网5月6日发布的宣传片里,仍然带有驰名商标字样,其他媒体最近发布的商业信息也同样存在。
对于这种现象,梦金园公司是否知情呢?记者就此向梦金园公司孙经理求证,他在听取了记者的问题后,表示“正在开会,匆匆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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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