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北  京上海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广东河北山东福建
内蒙古湖北江西山西云南贵州海南四川陕西湖南
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新疆安徽广西青海甘肃河南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首  页 公司简介 注册途径 商标知识 经典案例 商品分类 商标公告 驰名商标 商标维权 商标交易 国际注册 专利知识
网站导航 商标新闻 商标注册 法律法规 申请书式 商标设计 商标审查 专项执法 品牌策划 海关备案 加盟合作 论坛园地

咨询请添加微信

咨询请添加微信

 网站首页>>商标维权 http://www.12345tm.com
 
关于商标诉讼
2006年4月4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admin
 
    
    一、商标诉讼的提起人
    是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保护商标权利的权利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诉讼的是指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商标注册人,是指经申请,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权所有人。
    与商标权有关的利害关系人,是指经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签订注册商标使用合同的注册商标使用人、注册商标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二、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下列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 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 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 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 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三、起诉方式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单独起诉,也可以共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经商标注册人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来源:中国商标总网

 
【在线交流】 【打印】 【关闭】
 
8分钟留言回复!
  点击这里和我在线交流
 
 
 
 
 
 
 
 
商标注册代理
商标注册公司
专利代理公司
香港公司登记
国内公司登记
版权登记代理
网站建设推广
商标注册代理
商标注册公司
专利代理公司
香港公司登记
国内公司登记
版权登记代理
网站建设推广
企业形象策划...
 友情链接 :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商标网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沈阳商标注册网
服标网
欣宝隆广告
黑龙江地区网
黑龙江智瀛会计服务
百度
谷歌
网易邮箱
雅虎
搜狐
新浪网
商标注册
创企互联
黑龙江电脑培训
站台分类信息
冰城网
黑龙江商标注册网 · 广告服务 · 商标代理 · 本站顾问 · 支付方式 · 申请会员 · 英才招聘 · 意见投诉 · 本站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关键词:黑龙江哈尔滨商标注册代理事务所
联盟网站:中国商标总网黑龙江商标注册网哈尔滨商标注册网金农网

隐私保护 版权所有 黑龙江商标注册网 哈尔滨龙助企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
联系电话:0451-89098765 手机:13936578139 E-mail:835760999@qq.com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456-2号水云天小区2栋2单元30层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点这里在线提交.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网站ICP备案号:黑ICP备2023001981号-2